按照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安徽省百家优秀民营企业和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民营〔2020〕3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县区(园区)初审推荐、市级审核、征求意见及省级复审等程序,现将我市拟推荐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3日至8月19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554-5361525、6642370
附件:拟推荐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简介及事迹.pdf
市民营办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