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开展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摸排核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摸排核查
(一)核查对象。
淮南市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附件3)。
(二)核查事项。
1.行政区划发生变动的(合并、撤销、变更隶属等);
2.镇内主导产业已迁移或发生变化的;
3.镇内主导产业已失去规模效应的;
4.其他情况。
(三)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开展摸排核查,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专业镇进行统计,填写《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核查信息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调整建议(附件2)。
二、做好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发展建设情况总结
(一)报送统计数据。请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专业镇于2021年3月3日前通过产业集群专业镇月报系统(http://www.cycxah.com)完成2020年1-12月份月度数据填报工作。
(二)编制典型案例。请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围绕专业镇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创新融合发展及品牌建设等方面,各编制1个专业镇发展典型案例。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摸排核查,全面做好统计数据上报和典型案例编制工作,摸排情况将作为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请于3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梁霄,电话:0554-6642370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摸排核查的通知.pdf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