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经信中小企〔2018〕43号
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18〕455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中小合作函〔2017〕846号)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于4月20日下班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初审;按要求对申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现场核查率必须达100%。
二、申报企业自行登录省经信委网(www.aheic.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按照规定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申报截至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县区、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4月25日下班前将推荐文件和现场核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企业正式申报材料(纸质胶装版、电子版)于4月28日下班前报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市政务中心A座527室)。
联系人:应政东、王子君;电话:6644427、536152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业函〔2018〕455号).pdf
中小企业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