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驻经纪发〔2018〕2 号
市纪委派驻经信委(国资委)纪检组各综合监督单位:
为督促派驻纪检组综合监督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与驻在部门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积极发挥好综合监督各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前哨”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将派驻纪检组综合监督各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全程记实工作,落实报表报送,并做好台账管理;
(二)组织落实本单位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工作,抓好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三)及时发现掌握并向派驻纪检组报告本单位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
(四)准确搜集反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动态、作法、问题及建议;
(五)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做好信访举报件办理和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
(六)落实派驻纪检组安排布置的信息、宣传、调研等工作。
二、纪律要求
(一)政治纪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性原则,按照本单位党委(党组)的决定和派驻纪检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桥梁”和“前哨”作用;
(二)保密纪律。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保密有关规定,不能泄露信访案件内容及相关人员情况,不能外传涉纪文件及领导批示件,不能打听案情,不能给当事人通风报信;
(三)工作纪律。强化执行力建设,按时高标准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做到勇于担当不塞责,雷厉风行不推诿,保质保量不敷衍,严谨细致不马虎,严格执行“五严守”、“十不准”。
(四)廉洁纪律。从严要求,公正办事,不接受妨碍执纪的吃喝礼品及其它活动;不为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以泄露案情为条件向当事人索要财物。
中共淮南市纪委驻经信委(国资委)纪检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