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人社局、团委:
现将省经信委、省人社厅、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民企函〔2017〕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中小合作〔2015〕122号)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单位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后于9月7日下班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市政务中心A座527室),市经信委将会同市人社局、团市委,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
申报相关附件可从省经信委网站(www.aheic.gov.cn)文件公告栏查询下载。
联系人:应政东,联系电话:664442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皖经信中小民企函〔2017〕1142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7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市经信委 市人社局 团市委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