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文件精神,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7155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7160号)文件要求,项目申报统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aheic.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入相应端口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系统网上申报功能73日正式开启,710日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由于网上申报时间紧、任务重,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确保申报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提前做好网上申报准备工作,现就中小企业局项目申报作如下说明:

一、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企业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资料报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初审通过后,于628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版)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审核,项目资料经修改完善后于73日下班前上报正式申报资料(胶装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申报企业于73日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经中小企业局网上审核通过后推荐上报。

二、申报要求

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称规范,并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和相应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三、申报条件

全市历年获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省设备融资租赁补贴项目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制造业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业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中小融资〔2017161号)要求申报。

四、申报目录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项目

1. 资金申请表(附件1)

2.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3. 企业近三年度(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4.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支撑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提供一证)

6. 申请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资金承诺书(附件5

(二)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补项目

1. 资金申请表(附件1)

2.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本情况表(附件3

3. 示范平台2016年度工作报告

4. 示范平台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5. 相关资质及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支撑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提供一证)

7. 申请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资金承诺书(附件5

(三)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补项目

1. 资金申请表(附件1)

2.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基本情况表(附件4

3. 创业基地2016年度工作报告

4. 创业基地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5. 相关资质及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支撑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7. 申请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资金承诺书(附件5

五、附件填报要求

(一)附件1、附件5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其中附件1在系统中填报,附件5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二)附件2由申报奖补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项目单位填报,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三)附件3由申报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项目单位填报,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四)附件4由申报奖补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项目单位填报,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五)其他资料需按申报具体格式要求上传。

附件:1. 资金申请表

     2.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

         3.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本情况表

         4.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基本情况表

         5. 申请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资金承诺书 附件汇总——2017年“制造强省”中小企业局项目申报.zip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2017年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