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经信监察〔201733

 

委机关各科室局,委属各单位,市建发集团、市产发集团: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市效能办出台了《淮南市2017年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淮效办〔2017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督查内容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重要任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各单位要做到每年督查全覆盖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采取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明查与暗访、专项督查与联合督查、随机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促进本单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三、各单位督查由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督查重点组织开展督查,并做好督查、暗访记录备查。

四、严肃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违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尤其被市督查组暗访到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曝光。

 

附件:市效能办关于印发《淮南市2017年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效办〔20173号) 淮南市关于贯彻落实《淮南市2017年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201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