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经信党〔2016〕107号
委机关各科室局,委属各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织)、纪委(纪检组织):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共淮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度督察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淮改组发〔2016〕3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淮办发〔2015〕60号)、2016年淮南市统一管理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目标标准,我委制定了《淮南市经信委(国资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约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南市经信委(国资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约谈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督促委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织)(以下简称“党委”)、纪委(纪检组织)(以下简称“纪委”)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淮南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2016年淮南市统一管理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目标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委系统各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每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约谈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归口监督单位和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 约谈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实际工作,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
第四条 上一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作为约谈领导,其谈话内容主要包括:
(一)约谈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对约谈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三)信访、巡察、审计、干部考核、效能建设等发现的需要提醒的问题。
第五条 直属单位、归口监督单位和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领导班子成员作为约谈对象,其谈话内容主要包括:
(一)本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分管领域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等;
(二)本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人,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主要是履行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查办案件和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
(三)本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廉洁从政有关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四)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打算和意见、建议。
第六条 约谈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也可以根据需要采用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 约谈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
第八条 本办法由委纪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淮南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约谈登记表
附件
淮南市经信委(国资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约谈登记表
谈话领导 |
姓 名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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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对象 |
姓 名 |
单位、职务和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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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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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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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 主要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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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对象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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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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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