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17.48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9.4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8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8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市本级和9个委属预算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该笔支出存在不确定性,若发生,经费使用将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9.4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及上级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其中:市经信委本级3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化工医药协会1万元,无变化;轻纺协会1万元,较上年减少1.9万元;机电协会0.9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建材冶金协会2.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节能监察中心0.14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市墙改办和市散装水泥办2018年之前为自收自支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18年开始纳入我委预算,市墙改办0.8万元,市散装水泥办0.24万元。经费减少的原因是各单位进一步缩减公务接待费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淮纪〔2013〕2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万元,市经信委本级机关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市墙改办4万元,散装水泥办2万元,经贸学校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墙改办、散装水泥办纳入今年预算,分别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台,分别为墙改办2台,散装水泥办1台,经贸学校1台。经费使用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备注:市经信委部门预算公开包括机关本级、墙改办、散装水泥办、节能监察中心和融资担保中心,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市本级和9个委属预算单位。
联系方式:0554—5361510 淮南市经信委政务公开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