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工业协会:
为强化对出中心企业留守处资产及资金管理工作的督查,我委将于2018年元月2日至5日,对各留守处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委系统国有企业出中心企业留守处资产及资金管理的意见》(淮国资企[2016]39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各协会要督促指导所属留守处认真清查资产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7年12月27日前报委企改办。检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由检查组通知。
检查组划分如下:
第一组:
组长:李 群 委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
成员:陈 华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副组长
范吾圣 产权办主任
检查单位:化工医药协会、建材冶金协会
第二组:
组长:余昌友 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员:徐海燕 企改办主任
姚娜 资产评价科科长 、
检查单位:轻工纺织协会、电子机械协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