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经信科技函﹝2017﹞74号
各县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依据省经信委《关于安徽省新产品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即日起,企业研发的新产品,其技术鉴定工作由研发单位自行组织申报,请对照《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行文推荐,于每季度末月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按照要求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经信委科技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市经信委 ,张晓明 联系电话:6678303
附件:1. 《安徽省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附件1:新产品确认申请表.xls
2. 《申请安徽省新产品承诺函》 附件2:承诺函.doc
3. 《鉴定意见》和《鉴定委员会名单》 附件3:鉴定意见和鉴定委员会名单.doc
4. 《安徽省新产品确认计划表》 附件4:安徽省新产品确认计划表.xls
5.《安徽省新产品专家库》 附件5:安徽省新产品专家库.xls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