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各科室局:
为确保我委“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扎实开展,现就第一阶段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单位
委各科室局。
二、实施步骤
从现在起到2017年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动员部署(8月15日前)。委各科室局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活动的开展,要明确一名具体联系人;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对标单位,细化工作任务;召开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周密部署。
2.对标学习(8月16日至9月30日)。主动以合肥市经信委、国资委对口单位为对标单位,以学习先进工作理念、科学制定政策、优化工作流程、务实工作作风和一流工作标准为学习重点,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介绍、专业辅导、电话网络交流、建立常态化对比分析机制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学习过程中,分管领导要带队全面学,各科室局要对标深入学,工作人员要反思用心学。
3.查找问题(10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对标学习,深入查找本部门和个人与合肥市经信委、国资委对口单位相比在工作理念、制定政策、工作流程、工作作风、工作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分析找准原因,明确改进推进措施。委各科室局、个人要分别围绕上述问题和差距建立问题清单,按“五树立”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4.制定赶超目标(11月1日至11月30日)。委各科室局要根据自身特点,科学制定对标学习任务清单(表详见“市经信委(国资委)‘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任务清单(样表)”),明确赶超重点(对标学习事项)和赶超标准。赶超事项应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为主;赶超标准,量化指标实现增幅较上年提高并超全省平均水平,定性指标要打造亮点,争创品牌,实现在全国有影响、在全省是一流的目标,省考指标要明确在全省的考核位次,并实现位次较上年前移,奋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委各科室局要于11月30日前将2018年度本部门“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任务清单及制定赶超目标环节工作总结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委“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审核评估(12月1日至12月31日)。委“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科室局的对标学习任务清单进行审核评估,确定无异议后报委“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列入部门目标管理,并于2018年元月底前印发实施。
三、工作要求
委各科室局要把“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作为年度工作重中之重,扎实与合肥市经信委、国资委对口单位进行对标学习,真实找准存在的问题,求实进行整改,切实制定好对标重点和标准,务实抓好各步骤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委“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活动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不按时上报各环节材料的责任单位开展重点督查,并在2017年度年度科室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件:市经信委(国资委)“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第一阶段(2017年底前)任务分解表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市经信委(国资委)“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第一阶段(2017年底前)任务分解表
工作安排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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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部署(8月15日前) |
学习领会精神 |
学习市政府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张孝成市长、袁方常务副市长讲话精神;学习《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政府系统开展“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142号)《市经信委(国资委)系统开展“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 |
8月5日前 |
成立机构 |
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系人。 |
8月15日前委各科室局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主要负责人和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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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对标单位,细化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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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动员会 |
广泛宣传发动、进行工作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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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学习(8月16日至9月30日) |
全面深入学习 |
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介绍、专业辅导、电话网络交流、建立常态化对比分析机制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分管领导要带队全面学,职能科室要对标深入学,工作人员反思用心学 |
9月19日前委各科室局报送本部门学习情况 |
进行对照反思 |
结合本科室局和个人实际,紧密联系对照合肥市经信委、国资委对口单位先进的工作理念、科学制定的政策、优化的工作流程、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一流的工作标准,深入思考 |
9月30日前报送委领导班子成员心得体会及各科室局对标学习环节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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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心得体会 |
在深入对照反思的基础上,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局负责人认真撰写认识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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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问题(10月1日至10月31日) |
集中研讨 |
通过召开各种学习交流会、科务会、局(室)务会,围绕“五查找”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研讨,坚持把单位、科室、个人摆进去,谈认识、谈体会、谈建议。 |
10月16日前委各科室局报送本部门整改问题清单 |
查找问题 |
通过对标学习和集中研讨,深入查找本单位、职能科室、个人与合肥市经信委、国资委对口单位相比存在的问题差距并分别建立问题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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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整改重点 |
对查找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明确整改重点 |
10月26日前委各科室局报送本部门整改方案及查找问题环节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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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整改方案(清单) |
委各科室局要分别围绕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五树立”要求,建立问题整改方案,科室、个人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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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赶超目标(11月1日至11月30日) |
明确赶超重点(学习事项) |
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为主 |
11月30日前委各科室局报送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的学习任务清单及本部门制定赶超目标环节工作总结 |
明确赶超标准 |
量化指标实现增幅较上年提高并超全省平均水平,定性指标要打造亮点,争创品牌,实现在全国有影响、在全省是一流的目标,省考指标要明确在全省的考核位次,并实现位次较上年前移,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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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学习任务清单并报备 |
根据自身特点,科学制定学习任务清单,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委“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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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12月1日至12月31日) |
组织审核评估 |
采取“二上二下”审核,即:科室局报备学习任务清单→委“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反馈→科室局修订学习任务清单→委“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并于2018年元月底前印发实施 |
12月28日前(委各科室局在审核评估期间要加强与活动办的沟通,及时修订完善学习任务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