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国资评价函〔2017〕16号
市建发集团、市产发集团:
根据《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发〔2016〕 号)有关规定,参照《淮南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淮府〔2016〕71号),现就做好市属企业201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基本指标为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
辅助指标为成本费用率和融资成本率。
二、工作要求
(一)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加强形势研判,坚持稳中求进、自我加压,认真谋划,对比2016年完成情况,积极合理地确定本企业2017年度考核目标建议值。
(二)认真做好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7月21日前,报市国资委资产监督与评价科。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