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经信医药函〔2020〕61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成立后勤保障组,并由本单位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尤其是:寿县经信局、田家庵经信局和经开区经贸发展局,更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保证通讯畅通。
二、掌握生产供应情况。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要迅速摸清并确定防控应急物资重点联系企业,准确掌握其生产供应情况,将企业生产、储备、供应相关情况报市经信局消费品科。
三、保障生产供应。相关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协调,做好生产组织和调度工作,帮助解决企业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市场供应。
联系人:张来宝 聂政,联系电话:6642691 , 5361509,邮箱:[email protected]。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22日